知识产权视角下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政策点读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谢冠斌 张昀
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9月29日,上海市政府颁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及若干配套规定,同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并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任务,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不言而喻,自贸试验区深彻的改革政策会给区内的中国各行业带来巨大的挑战与机遇,同时,自贸试验区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的先锋试点,其政策很可能在今后在国内其他区域甚至全国推广,进而影响区外的中国企业的发展战略。因此,深刻理解和解读自贸区的改革政策,对国内各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专注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从业者,在对相关政策进行一定程度解读的基础上,认为自贸区内可能将迎来一场知识产权相关行业蓬勃发展的浪潮,其间或隐藏着巨大的知识产权投资商机;同时,随着区域内外商投资领域的扩大开放,涌入的外资企业可能会利用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加剧与国内企业的竞争,进而引发一场发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夺战。
一、 相关政策
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改革大致包括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四个方面,其中,不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可以推动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行业发展,诸如促进投资与贸易的政策,也将给知识产权投资带来广阔的市场机遇,因此有必要进行关注。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的政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管委会加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专业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调解、维权援助等服务;负责自贸试验区内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自贸试验区内专利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处理,以及下述审批事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申报初审和专利广告出证,境外图书出版合同登记,复制境外音像制品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进口图书在沪印制备案);集中行使原由市知识产权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检查权。
2、促进投资与贸易的政策
(服务业扩大开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扩大开放,暂停或者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
(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贸试验区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
(贸易转型升级)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自贸试验区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自贸试验区推动国际贸易、仓储物流、加工制造等基础业务转型升级,发展离岸贸易、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务;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二、 新政策下的知识产权投资机遇
在自贸试验区相关政策推动下,知识产权投资市场有望兴起,具体原因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自贸试验区采取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建立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的政策,保证了区域内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行业的健康发展,其在制度上的优势是国内其他区域无法比拟的。
其二,随着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当前以新兴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自贸试验区势必会吸引大量外国高科技企业的入驻,这些企业的涌入也会带动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两者共同催生出大量的技术成果,并形成一定规模的技术成果交流、贸易需求。
其三, 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的政策,也从制度上更有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近年来,不少国内行业的对外贸易常因知识产权问题受阻。国内企业要真正实现 “走出去”,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因此,由于自贸试验区相关政策的市场引导,投资于高科技行业,或者投资于相应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将可能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市场机遇。但同时,企业在做投资决定时,也要考虑自身实力以及与国外相关行业的竞争力。特别是随着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服务业的措施,可能陆续有国外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涌入区内,其竞争压力不可小觑。
目前已有国内企业对此进行尝试。
新闻链接一 [1]: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仪式上,上海联交所成为首批获得颁证的企业之一,它旗下新设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入驻自贸试验区,计划设立离岸产权交易中心。离岸产权交易中心将下设跨境投资并购交易服务平台,为自贸试验区各类企业包括科技型企业、各类知识产权及技术产权等科技成果提供招商引资、项目融资、增资扩投、股权流转等服务。
新闻链接二[2]: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与控股股东兰生集团共同投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技术进出口中介服务、招展招商、货物贸易、转口和离岸贸易等业务。官网资料显示,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983年1月成立的上海市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的基础上,于1993年8月更名改制成为全国首家外贸股份制企业。公司贸易业务有进出口贸易、代理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国内贸易、中外合资合作及外转内产品经营等。
三、 新政策下的知识产权竞争
伴随着服务业扩大开放、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以及鼓励跨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亚太地区总部的政策,我们必须看到,今后国外资本将会触及到之前未曾允许进入的各个行业内,国外企业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管理、服务体系,必将给国内相关行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其中一项重要的竞争压力,便很可能来源于国外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
由于国外知识产权的发展历史较久,国外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运用以及保护能力,往往要优于国内企业,同时国外企业手中也往往拥有具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技术而言,由于国内的很多行业的创新能力仍然较弱,还处于模仿阶段,在国内禁止或限制国外资本进入国内的相应行业时,国外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并不能在中国境内对中国相关企业造成威胁,而一旦放开这些行业的外资准入限制,这些中国企业则必须以高额代价取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后方能继续经营,使得企业的竞争力变弱。
因此,自贸试验区内的国内企业,应迫切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努力创新,尽可能地形成具有较高市场价值与竞争力的技术成果,抢占专利高地,为今后与外国企业在相关领域内的竞争打好基础。
四、 结语
不仅自贸试验区的企业,或打算入驻的企业需要关注这些新政策,试验区外的企业也应对此有所重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包括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据此,自贸试验区的相关政策一旦取得成效,很可能在国内其他区域甚至全国进行推广,而且可以看出,政府对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具有坚决的决心,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充分竞争或许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国内企业都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管理、运用与保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