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让、军邓尧
在美国欧特克公司、奥多比公司诉广东新广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系列案中,立方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邓尧律师和吴让军律师为欧特克公司和奥多比公司取得了胜诉结果,其中欧特克公司一案入选为日前发布的“2013年度广东律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美国欧特克公司、奥多比公司诉广东新广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系列案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审理期间,该院将欧特克公司一案作为典型案例,邀请了30多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http://renda.thnet.gov.cn/rdxx/201212/t20121219_577421.htm),同时对案件审理进行了全程的网络直播。
法院经审理认为:新广人才公司非法复制涉案计算机软件,供该校“动漫培训游戏培训”使用,属未经许可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其行为侵害了欧特克公司及奥多比公司的著作权,就该系列案均判决新广人才公司停止侵权,共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822492元。
上述案件是全国首例针对国有教育培训机构的软件侵权诉讼,具有十分典型的意义。案件判决后,新浪网(http://finance.sina.com.cn/hy/20140123/143018059820.shtml)、搜狐网(http://roll.sohu.com/20140122/n393943581.shtml)等多家主流媒体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http://www.cipnews.com.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0289)、中国知识产权杂志(http://www.chinaipmagazine.com/news-show.asp?id=10769)等多家行业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与其他同类型案件相比,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新广公司作为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其将软件用于开展培训活动的行为是属于合理使用还是商业性使用?本所律师结合证据与法律,从使用者、使用地、使用目的、使用结果等多个方面论述了新广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性使用软件并被法院采纳,该案判决结果将会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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