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更名为“金拱门”——企业名称≠商标名称

2017-10-26

麦当劳”更名为“金拱门”啦
十九大闭幕之后,昨晚被一则“麦当劳”更名为“金拱门”的新闻刷了屏。初看新闻标题,还以为以后要吃的不是麦当劳,而是金拱门,想想就很酷炫。浏览内容后,才明白原来是早在2017年10月12日,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此次更名是由于麦当劳(中国)的业务在年初被中信集团收购,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股份、中信资本控股、凯雷投资集团和麦当劳联合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并成立新公司,该新公司则是麦当劳未来20年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主特许经营商。从法律关系上,该新公司的法律名称也不再适用 “麦当劳”字样。这也是麦当劳在全球各地出售国家、地区加盟权后的通行做法。那么以后消费者难道真的是要去金拱门快餐店了吗?

 
 
等等!麦当劳官方微博回应称:只是公司名称的更改,餐厅仍然保留麦当劳的标识。

 
为什么麦当劳(中国)公司更名后,餐厅仍然能保留“麦当劳”、“McDnoald’s”等标识呢?在更名之前,公司的企业名称和消费者识别的主要商标“麦当劳”一致,这是不少公司的常见做法。而在更名之后,麦当劳(中国)公司尽管名称改变了,但仍享有商标的使用权。注意,这里仅是使用权!
 
 
 
经过笔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上的查询,“麦当劳”、“McDnoald’s及“M”等消费者熟知的商标均是由MCDONALD'SCORPORATION在中国内地注册并享有商标权。麦当劳(中国)公司,不,应当已是金拱门(中国)公司获得MCDONALD'SCORPORATION的授权在中国内地开展经营时使用上述商标,包括在餐厅的装潢、食品的包装及宣传材料上等处的使用。因此更名后的金拱门(中国)公司仍然可以在餐厅、食品等使用“麦当劳”等标识。企业名称与商标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并不罕见,例如戴姆勒股份公司是“奔驰”商标的权利人;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是“知乎”商标的权利人。

 
 
关于企业名称与商标之间的关系。企业名称是企业从事法律行为所使用的名称,企业经过核准登记后享有企业名称权,可以排斥其他企业在该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也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名称对于每一企业来说是唯一的,并且一般需要由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而对于商标而言,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注册多个,构成要素也更为丰富,主要是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的取得方式不同,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之间很可能会因为相同或近似,产生权利冲突。在后权利也可能意图攀附在先权利的知名度、搭便车,从而侵犯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与纠纷一直是法院审理的难点。法院在处理在先企业名称和在后注册商标之间及在后企业名称和在先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保护在先权利原则。企业名称中字号即使与他人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只要在商品或服务上规范使用,没有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也可能不会构成侵权。对于被控侵权人对被控标识有合法权利不宜责令停止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还有适用附加区别性标志的做法,以兼顾被控侵权人使用相关标识的合法权利及其合法经营建立起来的商誉,平衡权利人、市场竞争者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因此企业无论是否采取将企业名称(字号)注册为商标的做法,都需要相应要做好规范使用和监测预防等工作,避免侵权与被侵权的情况发生。
 
说到这里,笔者对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是否注册了与其字号相同的商标或金拱门商标是否被注册感到好奇。于是,经过检索,目前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尚未注册任何商标。

 
 
不知道未来中国内地会不会推出金拱门套餐迎合这股改名热潮呢?笔者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