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绫致时装JACK&JONES商标侵权案一审胜诉

2009-12-15

2009年11月2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本所张斌律师和袁菲律师代理的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起诉青岛福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及王娟(青岛市市南区杰克琼服装店)商标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停止在店名中使用与原告商标近似的标识、在媒体上登报消除侵权影响以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取得了一审胜诉的结果。

本案的焦点及难点问题是福利来公司是否应对王娟经营的杰克琼服装店的商标侵权行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本所律师经多方调查取证,查证了福利来公司与杰克琼服装店的多项隐藏关系,尤其是取得了福利来公司为杰克琼服装店销售侵权商品开具发票、提供侵权货品、收取销售款、缴纳房租等证据,并获得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