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的一起重大药品专利侵权案件获得终审

2007-06-2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与法国阿文-蒂斯药物股份有限公司(AVENTIS PHARMA S.A.,以下简称安万特)之间的专利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目前已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2003年3月,安万特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称,恒瑞医药制造“艾素(注射用多西他赛)”的方法侵犯了其两项专利权(专利号分别为:ZL93118203.4、ZL95193984.X),并要求恒瑞医药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06年10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恒瑞医药侵犯了安万特的上述两项专利权。

2006年11月,恒瑞医药不服一审判决,另行委托本所代理其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2007年6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支持了恒瑞医药的上诉请求,认定恒瑞医药不构成专利侵权。

专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