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上市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司法认定驰名成功

2037-03-30

近日,立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让军律师带领商标团队在代理国内家居行业知名上市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中,成功协助索菲亚公司首次在司法程序中认定驰名商标。

索菲亚公司作为国内家居定制行业的开创者,自2003年成立以来,凭借量身定做的定制衣柜和壁柜门相结合的崭新产品概念,成功把“索菲亚”品牌定制衣柜推向国内市场并被广大公众所熟知和喜爱,但也因此成为一些不诚信企业“傍名牌”、“搭便车”的重点对象。

2015年7月,索菲亚公司发现市场上相关侵权线索后委托我所开展维权工作。立方接受委托后,详细分析、评估了侵权对象的情况,提出可以在认定驰名商标的基础上对侵权对象实施打击的诉讼策略方案。为了确保案件取得预期效果,合伙人吴让军律师带领团队人员耗时一个多月固定、收集、筛选、整理了百余份共三千多页的证据材料,于2015年8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侵权者提起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为了让法官更好、更快地了解本案事实及索菲亚公司的主张及依据,诉讼团队在庭前将三千多页证据浓缩为一张结构化表格,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向法官呈现案件事实及观点。

杭州中院一审支持了索菲亚公司大部分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无认定驰名之必要,未对索菲亚公司商标是否构成驰名作出认定。

二审期间,针对案件是否有驰名认定必要性这一核心问题,团队进一步收集整理了大量论文及案例提供给法官参考,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成功说服法官接受本案具有认定驰名必要之观点,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本案有认定驰名之需要,并认定“索菲亚”商标在诉争侵权行为发生时已构成驰名商标,最终判决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全面支持了索菲亚公司有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更改企业名称等多项诉讼请求。

立方在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深入研究,在本案启动之初,即清醒认识到在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经历早期乱象之后,目前司法认定驰名已全面从严和趋紧的客观现实,以浙江省为例,其全省法院平均每年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不足3件。立方所有关驰名商标案件的大数据研究显示,相当一部分主张驰名认定的案件都在驰名认定必要性上败走麦城。

本案能够认定驰名成功,源于案件前期精准的分析、评估和策划,体现了立方律师事务所商标团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以及娴熟的诉讼技巧。同时,得益于客户索菲亚公司坚定的信任和支持,最终迎来超越其预期的诉讼结果。该案的终审判决,也将“索菲亚”品牌保护推向新的高度,并为其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专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