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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稿)》简评

  发布时间:2023-02-13

作者:王颖 马岩
 
2022年12月30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该意见稿,未来在重要物种相关的农作物育种、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光伏、激光雷达、装卸输送设备制造等领域的技术将更多被纳入技术出口监管;同时,由于拟从现行目录中删除32项技术条目,今后在食品加工、纺织、造纸、化学材料电工材料生产技术、工程机械应用等领域的部分技术将从目前的禁止或者限制类技术转变成为自由出口类技术,这将为该领域的企业进行对外技术合作创造更便利的环境。

本所在下文对本次征求意见稿进行总结并简要评析,以期帮助市场经营者快速了解本次修订要点。
 
目前现行有效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是基于上位法《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商务部会同科技部于2008年发布(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令),并于2020年8月28日公布了对目录部分内容的调整(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第38号公告)。2022年12月30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次意见稿对目录中的技术条目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加、删除和修改。

注:点击商务部的通知和意见稿可查看完整全文。
 
一、拟增加、删除和修改内容介绍
 
1. 拟新增技术条目7项
 
本次意见稿在禁止出口部分增加了1项,涉及用于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在限制出口部分增加了6项,涉及农作物杂交育种、光伏硅片制备、散料装卸输送、激光雷达系统、CRISPR基因编辑和合成生物学领域的相关技术(参见表1)。相关企业需要结合目录中所列技术的控制要点,来了解拟纳入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的具体内容、特征和范围。
 


 

2. 拟删除技术条目32项
 
本次意见稿在禁止出口部分删除了5项技术条目,涉及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制造技术、肉类加工技术、饮料生产技术、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农用机械制造领域的相关技术,将现行禁止出口的采矿工程技术修改为限制出口技术。并在限制出口部分删除了27项技术条目,主要涉及食品加工、纺织、造纸技术、化学材料、催化剂以及电工材料等生产技术、工程机械应用、液体货物运输等领域的技术。该修改意味未来有更多的技术被纳入自由出口类技术,无需经过商委审批,这将大大便利相关企业的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
 
3. 拟修改技术条目36项
 
本次意见稿拟修改部分涉及了36个技术条目,其中禁止出口部分的修改有6项,限制出口部分的修改有30项目,涉及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制造技术、仪器仪表制造、卫星应用、化学原料生产、作物栽培繁育技术等众多技术领域。意见稿主要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进行了修改、删除和增加,使得具体技术内容的定义更清晰,更能与目前技术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注:本次意见稿删除和修改的内容较多,本所归纳总结的技术条目文件可单独提供。
 
二、对企业技术出口的影响
 
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对于属于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对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出口。未经许可擅自进口或者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随着国际科技竞争的加剧,以及我国在前沿科技领域的发展,对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人类健康有重大影响的领域,如通讯技术、光伏制造、生物技术、育种等领域,国家将加强技术出口的监管。相关企业在对外合作,技术许可等涉及技术转移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履行审批义务。在实际操作中,技术出口的审批由地方商委来执行。对于控制要点的描述不够具体的技术条目,例如对于是否属于目录规定的禁止或限制类技术不清楚的地方,相关企业需要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另外,本次意见稿中有大量的技术条目从禁止和限制出口目录中被删除,对于相关企业来说,这类技术转变成为自由出口的技术或者从禁止出口调整为限制出口技术后,将为该领域企业的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创造更便利的环境。
 
注:如需本所归纳总结的本次意见稿中增加、删除和修改的技术条目内容,请联系info@lif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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